尊敬的客户:
为了更好的提供客户服务,帮助客户理解本产品销售文件条款,维护客户权益,维持本产品的正常投资运作,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最新要求、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关于理财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范,对理财产品销售文件进行变更。特就本次销售文件变更有关的以下事项进行公告:
一、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变更涉及的产品和变更的内容
(一)涉及的产品
涉及变更的理财产品详见附件1:理财产品清单。
(二)变更的内容
1.理财产品投资范围的变更
将原《产品说明书》中“第五条、理财产品的投资”中“(二)投资范围”进行修改。
原条款为:
1.投资范围
本产品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可投资范围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进行调整):
……
(2)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收益债、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等。
……
现《产品说明书》中“第五条 理财产品的投资”中“(二)投资范围”修改为:
1.投资范围
本产品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可投资范围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进行调整):
……
(2)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
2.理财产品投资限制的变更
将原《产品说明书》中“第五条、理财产品的投资”中“(三)投资限制”进行修改。
原条款为:
1.组合限制
……
(2)全部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或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或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市值的30%。
……
现《产品说明书》中“第五条 理财产品的投资”中“(三)投资限制”修改为:
1.组合限制
(1)本产品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
3.理财产品费用的变更
增加强制赎回费:
(1)当产品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产品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产品管理人有权对当日单个投资者申请赎回份额超过产品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产品财产。
(2)产品前10名投资者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产品总份额50%的,当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该产品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产品管理人有权对投资者超过产品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
4.理财产品项下资产的估值的变更
将原《产品说明书》中“第七条、理财产品项下资产的估值”中“(四)估值方法”进行修改。
原条款为:
当“影子定价”确定的理财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理财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0%时,产品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在5个交易日内将偏离度调整到0.5%以内;当偏离度绝对值达到1.0%时,产品管理人应暂停接受申购,并在5个交易日内将偏离度调整到1.0%以内。
现《产品说明书》中“第七条、理财产品项下资产的估值”中“(四)估值方法”修改为:
当影子定价确定的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资产净值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5%时,管理人将暂停接受认/申购并在5个交易日内将正偏离度绝对值调整到0.5%以内。当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25%时,管理人应当在5个交易日内将负偏离度绝对值调整到0.25%以内。当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5%时,管理人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将负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0.5%以内。当负偏离度绝对值连续两个交易日超过0.5%时,管理人应当采用公允价值估值方法对持有投资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或者采取暂停接受所有赎回申请并终止产品合同进行财产清算等措施。
5.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其他条款变更
对原销售文件的格式化条款的表述、文本的格式进行变更,例如:释义、销售场景、销售机构、认购申购赎回、估值、信息披露等内容。此部分内容的调整,主要为了实现与其他同类型产品结构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实现条款表述上的统一。
二、变更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生效
1.本次变更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自【2022年5月31日】生效。
2.【2022年5月31日】(含)之后,申购/赎回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者,适用变更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3.【2022年5月31日】之前,已持有本理财产品份额并已签署原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投资者,若不接受本次产品管理人对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所做之变更,可以依照已签署的原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约定行使预约赎回权利,在投资者对应的投资周期的对应赎回确认日退出本理财产品,若投资者未进行赎回而是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则视同认可本次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变更并同意适用修订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次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变更的详细内容,请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线上渠道或线下渠道查看本款理财产品的完整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如有疑问,您可向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15-95561】咨询。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产品管理人: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5月25日
附件1:理财产品清单
理财产品名称 | 【兴银理财日日新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 |
产品销售名称 | 【日日新2号A】(适用【A】类份额) |
产品登记编码 | 【Z7002021000126】 |
产品代码 | 【9B310100】 |
销售代码 | 【9B31010A】(适用【A】类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