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兴业银行私人银行客户专属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3M011)于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1日开放预约赎回,客户可在此期间申请预约赎回。现将相关信息作如下说明:
| 产品代码 | 本阶段收益起止日期 | 本阶段收益分配日 | 本次赎回开放期 | 本次赎回资金到账日 | 客户实际年化收益率 |
| 84415024 | 2015年9月2日 至 2015年12月2日 |
2015年12月2日 | 2015年11月27日 至 2015年12月1日 |
2015年12月2日 | 4.85% |
备注:
1、客户应于赎回开放期内营业时间至兴业银行营业网点或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办理理财产品赎回业务。
2、赎回方式及赎回费用:可选择部分赎回与全额赎回,本理财产品无赎回费。
3、如客户申请赎回本理财产品,2015年12月2日兑付赎回部分本金,并分配从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12月2日的投资收益(按年化4.85%计算)。
如客户未申请赎回本理财产品,2015年12月2日仅分配从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12月2日的投资收益(按年化4.85%计算)。
4、赎回资金到账日原则上为2015年12月2日,如遇节假日或出现理财产品协议书上所述的大额赎回情形可顺延。
5、若客户未在赎回期内赎回本产品,则本产品自动存续。下一投资阶段赎回开放期为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3月1日,赎回兑付日为2016年3月2日,遇节假日可顺延,客户参考年化收益率为4.5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