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 “华能信托·诚鑫财富管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CX(广州)20140604】期【B6】类信托单位,本信托单位于 2014年6月4日成立。按照《华能信托·诚鑫财富管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经投资管理顾问(兴业银行)与受托人协商,决定调整【CX(广州)20140604】期【B6】类首个循环封闭期预期年化收益率,具体事项如下:
1、【CX(广州)20140604】期【B6】类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调整为【6.4%】。调整后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自本公告发布后的首个循环封闭期起适用。首个循环封闭期为2014年12月4日—2015年6月4日,开放日若遇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其余未尽事项以客户签署的相关信托文件和【CX(广州)20140604】期【B6】类对应的《信托单位类型公示表》之约定为准。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