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信托•诚鑫财富管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CX(呼和浩特)20140710】期【A1】类

预期收益率调整公告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投资 “华能信托·诚鑫财富管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之【CX(呼和浩特)20140710】期【A1】类信托单位,本信托单位于 2014年7月10日成立。按照《华能信托·诚鑫财富管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经投资管理顾问(兴业银行)与受托人协商,决定调整【CX(呼和浩特)20140710】期【A1】类首个循环封闭期预期年化收益率,具体事项如下:

1、【CX(呼和浩特)20140710】期【A1】类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调整为【6.0%】。调整后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自本公告发布后的首个循环封闭期起适用。首个循环封闭期为2014年10月22日—2015年1月22日,开放日若遇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其余未尽事项以客户签署的相关信托文件和【CX(呼和浩特)20140710】期【A1】类对应的《信托单位类型公示表》之约定为准。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