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个人可转让大额存单发行公告

发行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对象 个人
每期计划发行量 5亿
发行认购起点金额 20万元
发行最小变动单位 100元
计息方式 利随本清
起息日 认购日起息
发行开始时间 认购起始日 09:30
发行结束时间 认购结束日 18:00
发行每日认购时间 01:00:00-20:00:00
发行品种 期限 利率
1年 2.205%
2年 3.087%
3年 4.042%
提前赎回条件 不可提前赎回
提前支取条件 不可提前支取
转让最低限额 1万元
转让最小变动单位 100元
转让手续费率 0.2%(推广期暂不收取)
转让挂牌有效天数 2天
备注:
1.可转让大额存单不可赎回,不可提前支取。
2.可转让大额存单认购完成后即可挂牌转让,存单到期前2天内不允许转让。 
3.可转让大额存单转让暂不收取手续费。
4.可转让大额存单转让挂牌有效期为不超过2天,未全部成交的挂牌于挂牌日次日21:00由系统自动撤单。

注:本发行公告自2018年4月16日起执行。

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发行周期及时间将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