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项目2023年9月30日(含)之前适用的收费标准

价目表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服务内容 备注
综合服务价目表 000102 工本费 机构客户:
其他凭证工本费由各分行按照各地凭证印制成本价格向领用人收取。
机构客户:

其他凭证工本费:结算业务委托书等凭证按照印制成本价格向领用人收取。
2023年7月1日-2023年9月30日按照本服务价格标准收费。
综合服务价目表 000305 通讯费 机构客户:

保函(含备用信用证)电讯费:100元/笔;非我行客户承担的SWIFT等报文电讯费按等值25美元/笔向费用承担方收取。
机构客户:

电讯:根据客户申请,提供发送各种SWIFT等报文的服务。
2023年7月1日-2023年9月30日按照本服务价格标准收费。
机构服务价目表 020706 贷款承诺(意向)及信贷证明 贷款承诺(意向)及信贷证明金额的0.1—0.5%,最低收费500元。小型微型企业免收。 1.贷款承诺(意向):应申请人的要求,向申请人做出的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满足条件的前提下为客户提供贷款的承诺性(意向性)文件。
2.信贷证明:根据申请人(投标人)的要求,以出具《银行信贷证明书》的形式,向招标人承诺,当申请人(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满足申请人(投标人)在《银行信贷证明书》项下承诺限额内用于该项目正常、合理信用需求的证明性文件。
贷款承诺、贷款意向、信贷证明手续费于贷款承诺函、贷款意向函、信贷证明书出具前一次性向申请人收取。
2023年7月1日-2023年9月30日按照本服务价格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