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专享分期客户消费满额赠消费券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30日(入账时间)

二、活动内容:

(一)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30日活动开展期间,特邀客户兴业银行指定尾号信用卡达标消费金额累计满5000元,达标后T+3日(含)即可获赠30元消费券一张。客户使用已获赠到本活动消费券的兴业银行信用卡交易时,可使用本次活动的消费券,每笔交易仅可使用1张,实际支付金额大于等于3000元时可抵扣,消费券自系统发放之日起30天内有效。

注:达标消费不包含:被撤销、退回或退货的消费或未入账(包括预授权交易)的消费;持卡人使用兴业银行IC信用卡通过电子现金账户进行的脱机消费;各类透支转账、溢缴款转账、分期、取现、预借现金等交易及费息交易。

三、消费统计周期及兑换有效期:

1.消费统计周期: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30日

2.达标后T+3日(含),特邀客户兴业银行指定尾号信用卡即可获赠消费券,无需兑换。(具体以系统时间为准)

注:消费统计时间以银行最终入账时间为准,入账时间查询路径:下载“兴业生活App”-首页-查账还款-本期已出账单/未出账单-查详情-账单明细-交易明细-消费详情中的记账时间。如遇系统故障,可能存在延迟1-5个工作日入账情况,以实际入账为准,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不做另行通知。

四、已获赠消费券查询方式

客户可通过“兴业生活App-我的-我的活动-我的奖品-活动奖品”或“兴业生活App-我的-我的刷卡金”查询消费券及其有效期,消费券过期作废,不可延期,不可补发。

五、活动细则:

(一)符合门槛统计要求的单笔消费可同时计入各达标门槛的统计。消费按账户级统计,附属卡不可单独参加,附属卡消费合并归入主卡账户计算。

(二)消费券规则:

1.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他人。若有任何个人或商户买卖、有偿转赠、套取消费券等异常行为,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将取消其活动资格。

2.消费券使用:客户使用已获赠到本活动消费券的兴业银行信用卡交易时,可使用本次活动的消费券,每笔交易仅可使用1张。消费券自获赠之日起30天内有效,无法补发。

3.消费券抵扣规则:批量代扣缴、VISA和万事达境外消费以及消费使用随兴分消费备用金或者专享分期额度时不支持消费券抵扣。实际支付金额大于等于3000元时可抵扣,以消费券有效期到期时间先后排序,先到期先抵扣,相同有效期的消费券以消费券金额大小排序,金额越大越先抵扣。

4.消费券退回:消费券抵扣的订单如发生退货,抵扣的消费券将按照退货金额占原始交易金额的比例等比例退回。退回后的消费券如在使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实际支付金额大于等于3000元时可抵扣,如退回时间超出使用有效期将即时失效。

5.客户如超过消费券使用有效期未使用,则视为自动放弃消费券。

6.消费券使用期限查看路径:“登录兴业生活App-我的-我的活动-我的奖品-活动奖品”或“登录兴业生活App-我的-我的刷卡金”。

7.消费券抵扣记录查询路径:“兴业生活App-查账还款-查详情”或“兴业银行信用卡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账·分期-账单查询”。

(三)以下统计消费不包含:

1.被撤销、退回或退货的消费或未入账(包括预授权交易)的消费;

2.持卡人使用兴业银行IC信用卡通过电子现金账户进行的脱机消费;

3.各类透支转账、溢缴款转账、分期、取现、预借现金等交易及费息交易。

(四)在统计达标消费金额时,若存在退款、退货、撤销等情况将影响到达标进度。

1.统计累计消费金额时,按照入账时间,扣除退款金额,无论该笔退款的原始消费是否在当前消费统计周期内。

2.若正常消费达标且消费券使用的当月,发生退款、退货、撤销、冲正等导致消费不符合达标条件的,次月前需补足符合条件的消费。对于恶意套取消费券的客户,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不另行通知而从客户信用卡账户直接扣除恶意套取的消费券或对应人民币金额。

(五)美元入账消费按照1:6.5的比例进行折算。

(六)活动期间,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违法交易、欺诈或不正常交易、最后被取消/退回/未入账交易,或者持卡人账户发生拖欠或呈现不正常状态,或者持卡人在活动期间申请销卡,兴业银行保留拒绝该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并取消其获得优惠的权利。

(七)兴业银行仅提供支付服务,对本活动所涉及商品及相关服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在中国法律许可范围内,兴业银行有权修订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活动客户资格、活动时间、优惠方式、暂停或取消活动等),并于兴业银行信用卡网站、兴业生活APP等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