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信用卡资产保全业务数据共享情况说明
尊敬的客户:
如您未依约还款或存在其他到期未偿还的信用卡账款(如本金、利息、违约金等),我们将可能向法院申请调解。经法院受理我行调解申请后,法院特邀调解机构可能通过电话提醒、寄送信函、诉讼调解以及其他司法处置等方式向您本人直接催缴欠款;或与您申办信用卡时填写的联系人进行联系,获取您的有效联络信息,请其代为联系您,或向代偿意愿人提供还款所需信息。我们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并参照行业最佳实践,不断完善和提升对您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水平。我们严格遵循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在将信息提供给第三方前,我们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评估该第三方使用信息的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我们与第三方签订相关法律文件并要求第三方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时遵守法律法规和签署的法律文件,要求第三方对您的信息采取保护措施。受委托第三方清单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全称) | 联系方式 | 业务领域 |
1 | 深圳市罗湖区蓝翊商事调解中心 | 0755-82144925 | 民商事金融纠纷调解 |
2 | 深圳市宝安区国云高新商事调解中心 | 0755-23179536 | 民商事金融纠纷调解 |
3 | 深圳市南山区法言商事调解中心 | 18565641887 | 民商事金融纠纷调解 |
4 | 深圳市罗湖区赟恒金融商事调解中心 | 0755-33070850 | 民商事金融纠纷调解 |
5 | 广州市越秀区嘉驰地方金融调处中心 | 18127934367 | 民商事金融纠纷调解 |
公示的机构名单如有变动,请以我行最新公告为准。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