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银理财兴承恒享稳盈1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费率及投资限制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您持有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名称:【兴银理财兴承恒享稳盈1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产品登记编码:【Z7002021A000251】,产品代码:【9K510230】)(以下简称“本产品”),本产品于【2021】年【12】月【23】日成立并投资运作至今。

为了更好的提供投资者服务,现根据本产品投资运作安排,管理人将本产品的产品托管费、超额业绩报酬及投资限制进行调整,并变更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特就本次变更有关的以下事项进行公告:

一、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变更

(一)产品托管费及超额业绩报酬变更

产品托管费及超额业绩报酬变更,并对《产品说明书》第二条 理财产品基本情况中“理财产品费用”进行变更。

原条款为:

★理财产品费用 (适用【A】类份额)
1.认购费:【0】。
2.申购费:【0】。
3.赎回费:【0】。
4.销售服务费:年化费率【0.05】%。
5.投资管理费:年化费率【0.05】%。
6.产品托管费:年化费率【0.01】%。
7.超额业绩报酬:每份产品份额在每个赎回日或产品终止日时,若理财资产扣除销售服务费、产品托管费和投资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后,每个赎回日或产品终止日产品份额净值折算的年化收益率超过当期业绩比较基准上限,则产品管理人收取超出部分的【30】%作为超额业绩报酬,由此造成每个赎回日或产品终止日产品份额净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产品份额净值为准进行利益分配。若该投资周期期间,业绩比较基准上限有所调整,以该投资周期期间的业绩比较基准上限的最高值来计算超额业绩报酬。
8.产品管理人保留变更上述理财产品收取费率标准的权利。

现修订为:

★理财产品费用 (适用【A】类份额)
1.认购费:【/】。
2.申购费:【/】。
3.赎回费:【/】。
4.销售服务费:年化费率【0.40】%。
5.投资管理费:年化费率【0.20】%。
6.产品托管费:年化费率【0.03】%。
7.超额业绩报酬:
每份产品份额在超额业绩报酬计提日时,若理财资产扣除销售服务费、产品托管费和投资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后,超额业绩报酬计提日产品份额净值折算的年化收益率超过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则产品管理人收取超出部分的【50%】作为超额业绩报酬。
8.产品管理人保留变更上述理财产品收取费率标准的权利。

(二)投资限制变更

删除《产品说明书》第五条 理财产品的投资“(三)投资限制”中:

“(9)本产品投资资产组合久期不超过【5】年。

(10)本产品投资的各类债券主体(发行人或担保人)或债项评级达到AA级(含)以上。”

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变更的生效

(一)变更条款的生效

1、本次调整事项已依据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约定履行规定程序及相应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变更条款生效日为:【2022】年【12】月【29】日。

2、【2022】年【12】月【29】日(含当日)之后,持有本理财产品份额的投资者,适用变更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2022】年【12】月【29】日(不含当日)之前,已持有本理财产品份额并已签署原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投资者,若不接受本次调整事项,可以依照已签署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约定行使赎回权利赎回理财产品份额,若投资者未进行赎回而是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则视同认可本次调整事项并同意适用变更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文本替换

管理人将在变更条款生效日后,及时替换更新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文本。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次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变更的详细内容,请在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渠道(兴业银行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兴业银行或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门户网站、电子销售渠道等)查看变更后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

三、其他

如有疑问,您可向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15-95561】咨询。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产品管理人: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