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受委托法院特邀调解机构的公示
尊敬的客户:
为维护我行信用卡客户权益,针对信用卡客户未依约还款或存在其他到期未偿还的信用卡账款(如本金、利息、违约金等),我行将可能向法院申请调解。经法院受理我行调解申请后,法院特邀调解机构可能通过电话提醒、寄送信函、诉讼调解等方式,与信用卡客户本人协商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无法直接联系到信用卡客户,法院特邀调解机构也可能尝试联系信用卡客户在申办信用卡时提供的联系人,以获取信用卡客户的有效联络信息,请其代为联系信用卡客户;或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向代偿意愿人提供还款所需信息。调解机构在开展工作时,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并依法保障信用卡客户的个人信息安全。我们也将严格监督法院与调解机构使用信息的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我们始终致力于提升信息保护水平,并要求相关机构依法依规使用信息,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相关调解机构清单如下:
机构名称(全称) |
联系方式 |
业务领域 |
广州市越秀区嘉驰地方金融调处中心 |
13922923924 |
民商事金融纠纷调解 |
广州金鹰地方金融调处中心 |
13450557185 |
民商事金融纠纷调解 |
深圳市坪山区商事调解院 |
13798306187 |
民商事金融纠纷调解 |
深圳市罗湖区赟恒金融商事调解中心 |
0755-33070850 |
民商事金融纠纷调解 |
公示的机构名单如有变动,请以我行最新公告为准。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
2025年2月